《湖南中医药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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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通过本科中药学专业认证

   期次:第293期   作者:银洁   查看:134   
    本报讯(银洁)2016年9月26日至28日,以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原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长匡海学教授为组长,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刘红宁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乔延江教授为副组长的本科中药学专业认证(试点)专家组一行11人,根据《本科中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认证程序要求,对我校本科中药学专业进行了认证(试点)的现场考察。
    28日下午,中药学专业认证现场考察意见反馈会召开,匡海学教授代表本科中药学专业认证(试点)专家组反馈了考察意见。专家组全体成员,在家校(院)领导,药学院、教务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反馈会。
    专家组认为,经现场考察,根据《本科中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认证程序的要求,《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认证(试点)自评报告》的表述内容能够真实反映学校中药学专业的建设情况,符合中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总体目标,达到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目标、知识目标、专业能力目标的要求;符合办学标准,达到宗旨与目标、教育计划、学生成绩评价、师资队伍、教育资源、教育评价、学生发展、科学研究、管理和行政、改革与持续发展的要求。
    专家组建议, 第一, 要树立“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明确中药学专业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整合课程体系;深化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导向的教学改革,加强科学方法教育,强化中医药思维、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形成性评价的探索与实践, 完善试卷分析与反馈制度,重视发挥试卷分析与反馈对教学改进的指导作用;第三,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升管理水平,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教育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构建专业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内部质量保障与外部质量监控相统一的质量保障体系;第四,要进一步优化、整合学校教育资源;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加大对中药学专业建设的投入,加强实验教学条件建设。
    认证工作期间,专家组在审阅《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认证( 试点) 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听取了中药学专业建设情况的汇报;考察了《中医学基础》《方剂学》等8门课程的课堂授课情况,《分析化学实验》等2门课程的实验教学情况;走访了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发展改革处、学生工作部、团委、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评估建设中心、高等教育研究室)、科技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等部门和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艺术学院、药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和药学技能教学实验中心等教学单位以及相关学院承担中药学专业教学任
务的部分教研室;召开了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专业负责人及督导组专家座谈会、药学院领导及中药学专业部分教研室主任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在校学生座谈会、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座谈会;实地考察了图书馆、学生食堂、学生宿舍以及我校附一院和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个校外实习基地;访谈了学校相关领导、部分教师和在校学生;查阅了学校 “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十三五”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药学院“十二五”“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文件和资料3 0 0余份;调阅了部分课程的实验报告1 0 0 0余份、近三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以及《中医学基础》《临床中药学》《方剂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理学》《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分析》等9门课程的部分试卷;开展了学生实验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了解了我校中药学专业在办学宗旨与目标、教育计划、学生成绩评价、师资队伍、教育资源、教育评价、学生发展、科学研究、管理和行政、改革与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据悉,依据《本科中药学认证工作办法(试行)》的程序要求,经现场考察专家组合议,决定在2018年下半年对我校中药学专业进行回访,以检验专家组提出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和认证考察后持续改革与建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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