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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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两项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通过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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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中医诊断研究所)标准是衡量学科评估成熟的标志,中医药标准化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引领和支撑中医药事业发展、促进中医药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2016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推动形成一批市场和创新亟需的团体标准,加快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进程,5月25日、26日,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在北京福建大厦组织召开了“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专家审查会”。我校中医诊断学科为主制定的2项团体标准《药食同源药膳标准通则》、《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参与了审查并顺利通过结题。
    审查会邀请40余位相关临床、药学、方法学专家、企业代表参与论证,分为项目汇报、专家提问、专家投票、公布结果四个环节。会上各项目组对标准草案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审查专家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审查工作的要求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严格审查。针对标准草案的格式表达、技术规范、编制内容、推广应用等,专家们提出了中肯的评价意见与建议。经评审,我校(院)两项标准均顺利通过了结题。我校(院)自2014年9月立项以来,历时近两年,多次组织会议论证、德尔菲问卷调查、函审咨询,数易其稿,凝聚了参与标准制订专家大量的心血。
    《药食同源药膳标准通则》由我校(院)党委书记黄惠勇教授,研究院中药研究所所长张水寒教授,大学中医诊断研究所副所长谢梦洲教授牵头编制。药膳首见于《黄帝内经》,曾是食医防治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药膳研究机构的逐步成立,药膳标准体系初见雏形,但是药膳行业规范力度不够,各级标准价差混乱,仍然不能满足药膳市场需求,达不到规范行业发展的效果。该标准的制定使药膳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有准可依,有利于促进产品创新,推动药膳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为药膳产品生产企业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原副秘书长、我校中医诊断学科博士生导师洪净教授,我校副校长何清湖教授牵头编制。目前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存在模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管理、管理流程混乱、缺乏系统、动态的健康管理服务等问题。该规范是促进中医健康管理模式顺利发展,减少不规范竞争的重要技术文件,旨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医健康管理模式,运用中医“整体观念”、“治未病”思想,结合健康管理学理念,为社会个体或群体的健康状态进行系统的信息采集、评估、调理以及跟踪服务,对于发挥中医原创理论资源优势,提升国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推广工作是标准应用的重要环节。如何加大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力度,做好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引导相关主体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工作是标准推广的首要问题。加强标准推广应用将是两个项目组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项目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标准推广应用方案,如发表文章、发行专著、依托媒体宣传、组织培训、依托学术平台开展学术交流、联合社会力量对标准进行普及等,扩大标准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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